为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和广大残疾人,基本实现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市残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有效地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信息资源共享的目标,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以促进行政效率为出发点,进一步提高各级残联业务管理、决策和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为搞好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工作,根据《北京市残疾人基础管理系统实施方案》,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组织领导
(一)成立海淀区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修富
副组长:王雪梅
组 员:李 英、区残联各部门负责人、各街乡镇残联理事长。
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决定系统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二)设立项目实施协调小组
组 长:王雪梅
副组长:李 英
组 员:王桂艳、魏红艳、徐 辉、各街乡镇残联负责人。
二、实施策略与步骤
(一)实施策略
对系统的推进采取试点先行的原则,先期选定一个街道作为试点单位,在试运行两周后,开始将系统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
对系统中数据的管理采取“集中录入,定期更新、实时维护”的策略,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全面性和准确性。在系统运行之初,组织一次全区范围的数据采集录入,将全区持证残疾人信息收录系统。系统开始运行后,对于残疾人信息的实时变化,各街道、乡(镇)残联要按市残联提出的指导意见定期对数据进行更新,如新增办证残疾人、残疾人迁入、迁出或注销残疾人证、残疾人享受康复、就业、培训、救助等。
(二)实施步骤
1、调查的宣传动员阶段:
2008年3月10日至3月23日,各街道、乡(镇)残联组织本地区的社区、村委会做好北京市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宣传工作。宣传形式如板报、横幅等,并在楼内张贴“致残疾人及亲属的一封信”,由区残联统一印发。通过宣传,动员广大残疾人及其亲属积极配合参与。
2、明确系统负责人、角色和权限:
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中将包含全区所有持证残疾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为了保证信息的安全有效,这些信息的管理和维护需要严格限制权限,按工作需要分配角色权限,系统日志会记录用户的所有操作,因此必须事先定好账号,每个账号专人专用,以便出现问题时明确责任。请各街道、乡(镇)指定一名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工作。
3、培训阶段:
培训分为二个部分:
第一部分培训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的采集,对象是全区所有街道、乡(镇)残联理事长、专管员和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时间为2008年3月17至3月21日,培训将分六批进行。(附件一)
第二部分培训残疾人基础信息数据的录入、应用和基础信息系统的管理与维护,对象是全区各街道、乡(镇)残联的理事长及专门负责信息管理系统的数据维护的工作人员,时间为2008年4月22日至24日,培训将分三批进行。(附件二)
4、数据采集阶段:
在登记工作开展以前,各街道、乡(镇)工作人员要对本地区的残疾人状况进行摸底工作,做到心中有数。
各街道、乡(镇)残联以社区、村委会为采集站点来开展工作,组织残疾人到站点进行现场登记,对行动不便的残疾人,各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委会工作人员可进入残疾人家庭进行逐项登记。数据采集时间为2008年3月24日—4月24日。
为了保证信息采集表的质量,各街道、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信息采集表的审核,对采集表要逐一进行核查,保证数据真实可靠,逻辑关系正确统一,字迹清楚整齐,区残联将按5%的比例进行抽查。
5、数据录入阶段:
数据经检查无误,各街道、乡(镇)残联可通过政府专网,对数据进行录入,没有联通政府专网的街道、乡(镇)要协调有关部门接入政府专网,对暂时没有接入政府专网的可先派人到区残联计算机教室录入。具体时间为2008年4月25日—5月26日。
6、查漏补缺阶段:
2008年5月27日至6月13日对照数据采集表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查漏补缺。
7、工作总结阶段:
各街道、乡(镇)残联应于2008年6月底前将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残联,区残联汇总全区情况后向市残联汇报。
三、管理制度
为强化系统管理、规范动作、保证系统长期有效运行,将制度《海淀区残疾人基础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制度》。
四、技术支持
由海淀区残联信息室负责对系统的技术支持,各街道、乡(镇)残联指定一名系统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