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区残联党组会、理事会的筹备、记录,做好会议精神落实的督查工作;
2、负责区残联对外联络、接待及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工作;
3、负责区残联的组织、人事、党务、工资、档案、统计、考勤及印章管理工作;
4、负责统筹、协调、承办各类残疾人工作会议;
5、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及区委区政府督查件、督查通知单的督办工作;
6、负责区残联规章制度的制定完善和机关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7、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归档和机要保密工作;
8、负责区残联公务车辆调度、管理及日常维修工作;
9、负责电子政务工作;
10、负责统筹管理机关内部安全生产、后勤等工作;
11、负责区残联自动化设备及软件的维护、管理工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室职责
1、负责残联财政计划、预算、决算的编审工作;
2、负责财务管理及各种财务资料凭证、账簿、报表工作;
3、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工作;
4、负责本区残疾人各项政策性经费补贴的发放工作;
5、负责单位的预算内、预算外、市各项政策补贴的日常帐务处理;
6、负责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及信息维护工作;
7、负责各镇(街道)工作性经费的拨付;
8、财务档案装订工作。
三、无障碍监督办公室工作职责
1、建立残疾人无障碍监督员队伍,定期对无障碍监督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无障碍监督员业务素质。利用“无障碍宣传日”深入宣传和普及无障碍知识。
2、组织无障碍监督员对全区公共场所、居住小区、城市道路的无障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
3、负责组织镇、街道对全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负责老旧小区改造经费的预算评审、竣工验收、决算评审;聘请监理公司对全区老旧小区无障碍设施改造工程进行全程监理,确保无障碍改造工程质量。
4、负责残疾人家庭和安置残疾人单位无障碍设施改造经费申报、组织项目招投标、组织项目施工、项目资金审计等工作。
5、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建设全国文明城区无障碍设施改造、监督和检查工作,维护创建成果。
6、其他临时性工作。
四、康复部职责
1、参与制定区残疾人康复工作年度计划及其他康复项目工作计划。
2、负责海淀区残疾人康复政策保障体系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
3、组织协调区残疾人康复办成员单位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
4、在全区开展各类残疾人的康复需求调查,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数要占残疾人总数的60%以上,掌握残疾人的康复需求情况,建立残疾人康复档案,录入残疾人康复信息,以便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5、建立区级辅助器具服务中心。负责残疾人辅助器具评估、适配、审批、指导等服务工作;指导街道、镇基层辅助器具服务站开展工作。
6、开展残疾人居家与社区康复服务工作,开展康复训练与指导。
7、组织开展残疾人康复业务培训,负责街道、镇残疾人家庭培训学校建设、管理指导工作。
8、建立精神残疾人日间康复照料站,组织开展康复训练活动。
9、负责精神残疾人免费服用精神类药品的审批工作。
10、负责审批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入住康复机构工作。
11、负责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补助的审批、补助金发放等工作。
12、组织开展盲人定向行走训练,做好指导、训练、评估工作。
13、审核农村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工作。
14、指导助残社会组织进行规范化建设,负责助残社会组织的管理、指导与评估工作,建立健全社会化的康复工作体系,确保其为残疾人提供切实有效的康复训练与服务。
15、做好残疾人宣传与预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康复知识普及和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的康复意识。
16、负责残联康复工作报表统计、汇总工作。
17、对街道、镇残联康复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考核验收。
五、教育就业部职责
(一)特殊教育工作及职业技能培训与竞赛
1、统计掌握全区残疾人接受各学历层次教育状况,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做好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并落实好残疾人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及中高等教育补助工作;
2、积极协调教委,对适龄不能到校上学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继续采取“送教上门”工作;
3、推进残疾人融合教育,确保“实现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率达到100%”;
4、积极做好全区残疾人青壮年扫盲工作;
5、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各培训项目需求调查,组织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参加市、区、镇(街道)残联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6、建立辖区残疾人职业技能人才库,根据市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及时组织开展强化培训;
7、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补助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8、积极组织辖区残疾人开展区级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组织优秀选手参加国家、北京市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并做好参赛人员误工补助、竞赛奖励等工作。
(二)残疾人就业工作
1、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负责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各类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审核工作;
2、根据安排残疾人奖励政策,做好安排残疾人就业单位岗位补贴、超比例奖励的审核、审批、发放、监督、管理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3、根据职业介绍流程,负责本区在劳动年龄段失业残疾人求职登记、能力测评、职业介绍及就业后回访工作;
4、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残疾人情况,适时组织残疾人专场招聘会;
5、做好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基本情况调查,落实应届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100%就业工作,进行100%跟踪就业服务;
6、做好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求职登记残疾人和招用残疾人社会单位信息录入工作;
7、做好职业介绍许可证的年检换证工作;
8、组织开展残疾人就业援助月系列活动;
9、根据国务院行政性许可审批规定,统计掌握视力残疾人就业及失业状况,鼓励、支持视力残疾人开办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并承担本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的前置审批及管理工作;
10、做好辖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
11、做好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行业扶持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批和资金拨付工作;
12、做好辖区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个体的年检换证工作;
13、做好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及自筹资金缴纳社会保险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14、指导镇(街道)开发智力、精神残疾人社区就业岗位,受理、审批社区就业岗位申请、考勤情况统计,计算、拨付社区就业补贴资金;
15、做好残疾人自主创业、个体就业和灵活就业一次性扶持资金和场地租赁费扶持资金申请的受理、审批及资金拨付工作;
16、掌握市、区涉及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各项政策、规章制度,指导镇(街道)及民办机构按照标准、条件开展运行及管理,并监督机构按照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确使用专项资金;
17、负责推进辖区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建设,广泛动员和依靠社会力量,开发适合智力和稳定期精神残疾人的职业康复劳动项目;
18、根据职业康复劳动项目的条件,负责辖区职业康复劳动机构的验收、审批及规范化管理工作;
19、负责统计、汇总各职业康复劳动站考勤情况,根据《职业康复劳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计算、拨付职业康复劳动项目日常运作费和餐费。
六、社会保障部工作职责
1、在区残联党组、理事会领导下,严格执行市、区各项残疾人补贴政策,会同区民政局、区人保局等单位,按照精准扶贫的原则和“建机制、兜底线、补短板”的要求,加大残疾人社会救助力度,不断提高我区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做好残疾人社会保障相关工作;
2、掌握民政、残联有关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按政策规定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申请、审批工作;
3、根据就业状况查询,开展符合条件享受低保、低收入救助、0-15周岁残疾少年儿童、16周岁及以上全日制在校学生、无业重残、无业轻中度残及超过劳动年龄段,个人稳定性收入低于当年低保标准或未参加养老保险且无稳定性收入的残疾人,申请生活补贴的政策宣传、申请和审批工作;
4、做好重残人认定工作,并为享受低保或重残人生活补助的残疾人开具重残证明;
5、掌握全区居家养老助残情况,做好残疾人居家养老助残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6、了解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情况,做好困境家庭残疾人入住社会福利机构个人补贴的审批工作;以及海淀区15家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补贴的核批工作;
7、做好无业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贴工作;
8、了解困难残疾人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生活临时困难情况,做好全区残疾人临时救助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承担本区困难残疾人扶贫解困、住房保障工作;做好重大节日走访慰问困难残疾人工作;
10、按照《海淀区残疾人参加失能护理互助保险补助暂行办法》的规定,将符合保险政策的老年残疾人纳入长期照护服务体系,为他们解决生活当中的困难,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11、制定出台并根据《海淀区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残疾人电梯使用费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为减轻残疾人在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后的电梯使用费负担、鼓励残疾人积极支持增设电梯工作,每年按期、按标准,给残疾人报销增设电梯后的电梯使用费。
七、组织联络部职责
1、负责残疾人组织建设,协调街道、镇残联理事长专职且职责单列;
2、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组织召开五年一次的区残疾人联合会代表大会;健全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残疾人组织网络;指导街道(镇) 开展社区残疾人协会建设管理工作;
3、在具备条件的社区(村)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
4、承担区残联主席团秘书处日常工作;
5、建立志愿者队伍数据库,建立志愿者网上实名注册登记制度,推进街道、镇开展助残志愿服务项目;树立助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6、组织制定并实施基层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指导街道、镇残联做好残疾人专职工作者、专职委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7、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审核、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残疾人服务一卡通;
8、联络、教育、培养、表彰残疾人,提高残疾人整体素质;
9、围绕残联理事会年度重点工作,指导各专门协会建立日常值班制度和开展各类残疾人活动、培训、服务;
10、推进残疾人工作者“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建设;
11、督导温馨家园的建设、管理、运行等工作;
12、指导助残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
13、指导基层残疾人组织开展工作;
14、负责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残疾人工作者及残疾人代表和委员。
八、维权部工作职责
1、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2、负责残疾人矛盾排查调处和维护稳定工作;
3、推进残疾人法律服务网络建设;
4、负责残疾人法制宣传和教育工作;
5、指导基层残疾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
6、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重点地区联合整治工作。
九、宣传文体部职责
1、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
2、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和体育工作计划;
3、统筹协调全区残疾人事业宣传工作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
4、宣传残疾人自强和助残先进典型,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组织开展全区一年一度的“全国助残日”的主题宣传活动;
5、承担全区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的有关具体工作,承担海淀有线台《一样的天空》残联专栏的建设;
6、承担区残联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及日常更新与维护;舆情信息的收集与报送;
7、区残工委成员单位及基层残联《中国残疾人》和《三月风》、《残疾人研究》的“三刊”宣传征订;
8、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全区性残疾人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
9、承担全区残疾人文化团体、体育协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10、管理和发展残疾人文化、体育,培养、选拔和输送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指导基层开展残疾人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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