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残疾人户籍地迁移时,残疾人证关系应随户籍进行迁移。 1、在海淀区的街道(镇)与街道(镇)之间迁移的,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的原件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提出残疾人证迁出申请,街道(镇)残联开具转出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及办理残疾人证的所有相关材料封装后交给残疾人,残疾人将材料交到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区残联在残疾人证(卡)管理系统中对残疾人证进行迁移操作。 2、在北京市的区(县)与区(县)之间迁移的,若从海淀区转出,请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的原件到原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提出残疾人证迁出申请,街道(镇)残联到海淀区残联领取区级的转出介绍信,并将介绍信及办理残疾人证的所有相关材料封装后交给残疾人,残疾人将材料及残疾人证交到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残联,海淀区残联在残疾人证(卡)管理系统中对残疾人证进行迁出操作;若从外区(县)转入海淀区,请残疾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残疾人证原件及迁移材料交到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残联,街道(镇)残联向区残联递交转入转出情况表,区残联在残疾人证(卡)管理系统中对残疾人证进行迁入接收操作后由街道(镇)残联打印新残疾人证,或在旧残疾人证的备注栏中注明转入时间并加盖街道(镇)残联印章。 1、办理依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工作有关文件的通知》【京残发〔2009〕54号】 2、办理时限(承若期限):15个工作日 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4、办公电话:海淀区残联:88468645 各街道(镇)残联咨询电话:
二、流程图:在海淀区的街道(镇)与街道(镇)之间迁移 三、流程图:在北京市的区(县)与区(县)之间迁移 四、流程图:其他区(县)转入海淀区 |